时间:2016-05-19 21:00:18 来源: 复制分享
IT之家讯5月19日消息,小米科技起诉北京“小米e贷”商标侵权,认为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小米e贷所属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小米商标,并将商标用于与小米公司的“小米金融”完全相同的业务“小米e贷”,导致消费者混淆,属于侵权行为。
小米认为,小米公司依法享有“小米”、“MI”及“XIAOMI”等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小米公司也推出了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小米金融”。而被告公司开办运营“小米e贷”网站,并在该网站的显著位置,擅自使用了小米商标等进行宣传,运营与小米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完全相同的业务,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据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而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表示,目前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公布结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网站及微博中使用的标识,与小米公司的商标近似,且具有相当的显著性与知名度。判令华忠公司停止侵权,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