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6 23:58:23 来源: 复制分享
5月16日消息,日前4名专车司机因恶意刷单、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各自缴纳罚金1000元。据悉,2015年9月,这几名专车司机(王某、董某等)因恶意刷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此前,北京海淀检方也对利用“滴滴打车”进行刷单套现诈骗的常某提起公诉,按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四千元罚金,全部非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据了解,滴滴快的自出租车打车软件竞争时期就已遇到刷单作弊挑战,在与其持续博弈的过程当中,积累了许多运营和技术上的经验。
2015年4月和8月,“滴滴出行”分别向北京、上海公安机关报案:有部分账户异常,存在一人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出现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虚构打车交易的现象,公司怀疑可能有部分专车司机存在恶意刷单的行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与上海普陀警方分别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王某等人进行了逮捕。
今年3月和4月,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和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分别对涉案人员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常某、王某等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每人人民币一千至四千元不等,所有非法所得全部发还被害单位。
之前,有些人认为,刷单骗补仅仅是道德或者违规问题,被平台发现了顶多就是封禁账户或者罚款而已。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认为:“利用刷单行为,骗取他人财物,或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