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2 09:03:36 来源: 复制分享
昨天开始,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昨天一大早,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交管部门已在各条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宣传卡控岗,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并引导其驶离限行路段。记者注意到,首日闯禁行区的电动二轮车比较少见。
现场 “禁行”前期以警告劝离为主
昨天是《通告》实施首日,一大早,记者就来到王府井南口,交警已在此处设置了卡控岗。记者看到,虽然该路口电动二轮车数量不少,但大部分都是从王府井穿行到台基厂大街的,沿着长安街骑行的很少。
不过仍有闯禁者。一位骑车人沿着长安街自东向西骑过来,交警将其拦下。骑车人表示,自己的单位就在东方新天地,自己骑车回家拿点东西,就骑了不到200米的距离。交警告诉他,虽然距离不长,但也不能骑行,否则就是违法,随后,交警递给他一张宣传卡片,这位骑车人表示以后自己会注意。
没一会儿,又一位驾驶电动二轮的市民骑车过来,靠近路口看到交警后急忙下车,交警上前进行了提示,并让其往南拐进台基厂大街绕行一下。
记者在蹲守的半小时内,交警在路口劝阻了四五位骑车人,均未开具罚单,只是进行了警告。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告》发布后,尽管前期进行了广泛宣传,但考虑到一些市民群众对《通告》的限行车种、路线等内容尚未完全理解、知晓,在《通告》实施前期,执勤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警告、宣传、劝离为主,对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新规 禁行道路可穿行不允许骑行
日前,交管部门制定发布通告,确定本市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这十条大街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不过,这些道路不允许骑行,却可以穿行。
为确保《通告》顺利实施,交管部门积极深入十条限行大街沿线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开展广泛宣传,并依托各级交通安全组织、街道居委会进行入户宣传告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近一周来,路上执勤民警随身携带印有《通告》提示和绕行线路图等宣传卡片向群众发放,并接受过往群众咨询。
4月10日,交管部门在十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根据法规,如果电动二轮车再上这10条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答疑
1、家或单位在禁行区内怎么办?
交管局:考虑到住家、单位或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出行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
2、部分残疾人使用的机动轮椅也属于电动二轮车,出行是否受限?
交管局: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3、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闯入禁行区内是否允许?
交管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4、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允许进入禁行区?
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或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属于机动车,必须同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我市《环保目录》,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今后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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