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31 00:03:43 来源: 复制分享
曹某去年6月底来到济南,7月份手头拮据的他,开始于凌晨在比较豪华的小区周边寻找停在路边的汽车进行破窗偷盗,先后盗窃百余起,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但是曹某自己平时生活特别节省,每天只吃一桶泡面,他把销赃换来的钱都攒着用来“打赏”网络女主播。3月24日,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首都做过保安
曹某今年31岁,以前在北京做过保安,在去年上半年回到商河老家,但是曹某并不愿意留在老家务农。去年6月底的一天,曹某收拾好行李从老家来到历下区,在海晏门附近找了一处出租房暂时落了脚,每个月100多块钱的房租再加上自己平时的花销,曹某从家里带来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没有工作的他开始动起了盗窃的主意。
打定主意之后,曹某买了一把螺丝刀,每天天一黑就骑着踏板摩托在街上四处闲逛寻找作案目标。找到目标后,曹某就把踏板摩托往边上一停,得手后骑车离开到网吧上网。
因为之前没有作案经验,一开始他还只是观察那些没有及时锁门的车辆,等车主已离开就马上过去拉开车门拿走车内的东西。但是不关车门的情况毕竟是少数,这样多次之后,曹某并没有偷得多少东西,所以他索性大胆起来:用螺丝刀直接撬开高档轿车的车窗。刑警三中队民警侯玉鑫告诉记者,高某曾经在撬开一个车窗之后尝试着打开车门,但是门一开车上的报警器就响了,为了不被发现,曹某仓皇逃离现场,自此之后曹某就只是撬开窗户偷东西。
自去年7月以来,曹某辗转历下区、历城区、市中区、天桥区等地,在开放式小区以及沿街停车位寻找目标,先后作案超过100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其中单笔金额最大的是他在3月23日晚上偷的一部“威图”手机,价值5万余元。
攒钱打赏女主播
在偷得东西之后,曹某就通过网络进行销赃,白天通过同城交易卖掉偷来的手机、电脑、首饰等物品得到钱之后,曹某就回到自己租的房间里睡觉,晚上起床之后就去附近的网吧里上网。
但是曹某并不是游戏玩家,他在网吧里除了看《甄传》就是观看时下流行的网络女主播表演,并用销赃所得“打赏”女主播。在第一次“打赏”一个女主播之后,该女主播娇羞的声音让曹某心头一颤,自此之后曹某便着迷于网络女主播的撒娇卖萌中一发不可收拾,打赏金额也越来越多。
为了留下更多的钱给女主播“打赏”,曹某生活十分节约,甚至一天只吃一顿饭,每天晚上在网吧里吃的一桶泡面便是他一天的食物。
相比较于对女主播的阔绰,曹某对于自己的家人就显得吝啬很多了。据了解,曹某与其哥哥常年在外,很少与家里联系,家里只有父母两位老人相依为命。但是出来打工这些年,他几乎没有给过父母钱。今年过年曹某都没有回家,最基本的“常回家看看”对两位老人来说都显得无比奢侈。
反侦查能力较强
曹某根据在北京做保安的经历,总结出了一些反侦察的手段。便衣中队教导员王亮介绍,曹某在作案的过程中时不时地东张西望,走路也走走停停,这对抓捕工作带来了障碍。在跟踪了近半个月之后,时机终于成熟。
今年3月23日晚上,曹某在撬开一辆宝马轿车偷得“威图”手机之后进入一家网吧上网。3月24日凌晨4点,民警在天桥区柳行小区一网吧内将正要下机出门盗窃的曹某抓获归案。
在将曹某抓获归案之后,民警在其暂时的住处内查获了笔记本电脑、手机、首饰、护照以及高档香烟等未销赃的物品,据曹某自己供述其一共作案100余起,甚至每一起发生的时间地点都记得特别清楚,目前警方已经初步查实的案件有30余起。
警方提醒:不要把车辆当作保险箱,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夜间停车一定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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