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15 18:03:08 来源: 复制分享
【庭审直击】
时间:2016年2月1日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案由:诈骗罪
案情:35岁的王海通过世纪佳缘婚恋网、百合网与8名女性确立恋爱关系,以过生日等虚假理由为由索要礼物钱财,两年间骗取财物共计46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最终“女友们”识破了他,报了警。2016年2月1日,因涉嫌诈骗罪,王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案情回放】
2013年10月至11月间,王海通过百合婚恋网交友信息结识30岁的蔡女士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后以自己过生日索要礼物等虚假理由,骗取蔡女士4.1万元及价值2470元的机票。
2014年,王海通过百合网婚恋交友信息结识38岁的陈女士、31岁的李女士、28岁的魏女士,以过生日和母亲过生日为由索要财物。
2015年,王海通过专业婚恋网站结识31岁的秦女士、29岁的杨女士、28岁的贾女士、39岁的金女士,以相同名义索要数额不等的财物。
【庭审现场】
交多名女友称享受满足感
王海今年35岁,大学文化,无业。站在法庭上的王海,身材高大,皮肤白皙,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询问,王海对答如流,显得很镇定。
“你和沙某什么关系?”公诉人询问。
“是夫妻。”王海答。
“你为什么通过网站结识女性朋友?”公诉人问。
“我就是为了贪图享乐,享受满足感。”王海答。
王海先后交往多名女性朋友,庭审中谈及自己和她们相处的细节会混淆。
在这些受害女子面前,王海一直使用化名,自称单身,但这位“多情种子”实际上早已结婚。据王海交代,他与妻子于2012年年底结婚,至今未办理离婚手续。“我俩一直闹离婚,好久没联系过。”王海称。
据调查,王海真实生日是5月19日,可他在2015年1月、2月、4月、11月交友时,都以生日为名向女友们要生日礼物。
至于受骗女子给他的钱,王海承认已挥霍,“都吃吃喝喝地花出去了”。
谎称做铁矿石生意骗钱挥霍
王海自称做矿石生意,倒买倒卖。对于法庭询问矿山地址、货源来自何处其表示均不清楚,称朋友会定期给他的卡里打钱。
据一位被骗的女士回忆,二人通过婚恋网相识,王海介绍自己叫王楷元,做国际贸易生意,经营铁矿石。
手机聊天过程中,女士认为王海符合其择偶标准,见面后第二天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王海提出要送给她一个Prada包作为定情信物,给她发送了与朋友商谈从香港代购包的聊天截图。随后,王海对该女士表示:“我都给你送包了,你是不是也应该送我点礼物做定情信物?”该女士表示同意,准备送给他一个挂坠,王海立即回应:“你觉得像我这种人会戴项链之类的东西吗?”“我3月12日生日,我喜欢欧米茄的手表,你就送我个表吧!”该女士考虑这个品牌也有相对价格低的手表,不过随后王海主动发给她欧米茄手表的图片,表示要求她买指定款手表,要求她去店里看看价格。该女士到实体店内了解,王海看上的这块表价值6万余元。
后王海又反悔,更换了一个手表样式,称这个表价值7万多元,代购的话6万元即可。并表示,这块表作为生日礼物,以后结婚时的礼物就不用买了,该女士表示同意。
王海通过手机回复称已经托朋友从香港买好包和表了,让她把钱打给自己即可。该女士表示手里没有那么多钱,就先给了两万元。王海见目的未完全达到,立即要求分手,该女士对王海已有爱慕之心,便一再挽留,王海此时提出:不分手也行,把剩下的手表钱给补上!她为了挽回这段感情,同意了。
王海后又通过手机聊天提出让对方给买衣服,让女方把钱给他,他自己去买,被拒绝。二人冷战一段时间后女士主动示好,王海认为她不给钱买衣服是对他没有诚意,又向该女士提出非正常要求,该女士再次拒绝。王海说要和好可以,再给5000元。二人见面后该女士给了他5000元。
王海送给女士们的知名品牌礼物大多是仿制品,他也用这种“礼尚往来”的方式对多名女士行骗。
检方辩护人量刑意见相差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并处罚金。
王海的辩护人认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王海诈骗的罪名没有异议。王海系初犯、偶犯;王海认罪态度好;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害人为王海购买的物品都是实际发生的,王海也实际使用,在这些物品上王海不具备主观上的诈骗,不应算在诈骗总金额内;王海家属代替王海积极进行了退赔,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法庭对被告人王海从轻处罚,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王海向法庭表示:“我认罪,我确实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对犯罪数额有意见。”
此案未当庭宣判,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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