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2 18:01:32 来源: 复制分享
吴某因欠债,通过P2P租车平台租了4辆车抵押牟利,涉案车辆价值近四十万元。法晚记者获悉,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车辆未追回。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吴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办案法官介绍,吴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欠债数百万元。2015年1月中旬,他通过QQ群发布的消息了解到租车抵押能够赚钱,就与对方联系。此后,吴某按照“联系人”的要求,通过手机下载了租车软件,注册后租了一辆起亚狮跑轿车。当天吴某将车辆交给“联系人”,对方将车抵押后,给了吴某1万元好处费。
首次作案尝到甜头,吴某决定自己租车自己抵押。次日,他在另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斯柯达轿车,并开往江苏抵押,获利两万余元。此后,他在其他租车平台又租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尼桑天籁轿车,并将两辆车全部抵押。四辆车涉案价值近四十万元。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车辆未追回。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
法官提示,车主出租车辆时,应充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出租车辆,应关注车辆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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