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0 00:02:55 来源: 复制分享
1月9日消息,唯品会涉嫌销售假茅台酒事件仍在发酵。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唯品会发出劝谕函,不满其公布的解决方案。今日晚间,唯品会再度公开道歉,解释称,暂不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并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
晚间,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也在官网发布公告,表示已于昨天下午5点收到了唯品会的回函,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此前,有消费者投诉称,唯品会“知名白酒特惠专场”销售的飞天茅台500ml(53°)是假货。经过唯品会对回收的部分商品进行鉴定,发现其中确实掺有假茅台酒。唯品会也公布了具体解决方案,并对购买相关商品的903位消费者进行退货退款。
但对于唯品会公布的解决方案,1月5日,中消协发布致唯品会的劝谕函,称解决方案仍存在三大问题:1、所售假茅台酒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经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在未经全面检测的情况下强调所售酒“无毒无害”,不能解除消费者对此问题的担心;2、唯品会应公布涉事供应商的真实信息,消费者可能会经由其他途径购买到涉案供应商提供的假冒商品;3、唯品会应该列出同一专场内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
对于中消协提出的这三个问题,今日,唯品会再度发布声明道歉:“之前在此事的处理过程中,公司表现的态度不够诚恳,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此事唯品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接下来,我们一定继续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并积极配合警方及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对此事的妥善处理。”
针对该事件的主要处理进展情况以及中消协劝谕函中提及的问题,唯品会进行了解释。
唯品会表示,首先,涉假茅台酒商品的回收和检测是在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提取样品,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样品符合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204.630, 2.40, 1.19%)酒》质量标准要求(即俗称的“无毒无害”);真伪鉴定结果为:与同类商品不相符(即通常理解的“假货”)。
另外,对于中消协要求公布供货商信息,唯品会方面表示,暂不便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相关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
“我们已于12月1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供应商信息已在第一时间全部向警方和有关部门提供。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并立案。截至目前,警方已对部分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鉴于目前案件正在刑事侦查阶段,涉及追溯造假源头等侦查工作,根据警方要求,暂时不对外公开供应商的信息,有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公开。”声明指出。
对于该供应商提供的同一专场内其他商品,唯品会表示,确实接到了少量消费者对此供应商提供的同一专场内其他部分商品的质疑,已对商品采取了预防性措施,予以消费者退货退款以及商品价值十倍的赔偿。目前,此项赔偿已基本落实到位。
经过这一事件,唯品会强调称,目前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并再次全面复核公司商品的采购供应链及供应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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