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8 18:03:02 来源: 复制分享
王小姐呼叫滴滴顺风车,却万万没想到司机竟锁死车门,掐她的脖子威胁,将她强奸了。今天上午,“滴滴打车”司机郑某在海淀法院被当庭判决认定构成强奸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25岁被告人郑某在法庭上默然听判。他是高中文化程度,4年前曾因嫖娼被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去年4月被西城分局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去年10月刚被解除收容教育。
根据公诉人指控、被害女子陈述及被告人供述等,今年7月4日零时许,郑某驾驶自家小轿车,送发烧的儿子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抵达儿童医院后,郑某安排母亲带孩子在医院排队等候,自己借口外出离开。坐在车内等待,闲来无事,他拿起手机打开了滴滴软件。凌晨2时许,郑某承接了被害人呼叫的滴滴顺风车。
当月,郑某从网上搜索一辆白色别克车信息注册滴滴打车后,开始接单。当天凌晨3时许,郑某以“滴滴打车”司机的名义,开着黑色丰田小轿车,将20岁的女乘客王小姐拉到她的目的地海淀区双泉堡公交车站附近。3时20分,王小姐支付完车费,打算下车离开。而就在这时,郑某突然起意欲强奸王小姐。
王小姐不答应,郑某就锁死车门,蹿到车的后排,掐住王小姐的颈部,并抽打她的面部,以此威胁她。王小姐害怕不敢反抗,之后郑某就将车开到小月河农业大学东校区门口附近路旁偏僻无人处,将王小姐强奸了。后经鉴定,被害人右颈部伤情为轻微伤。王小姐下车后,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郑某于当天傍晚5点左右被警方抓获归案,之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郑某家属已向王小姐赔偿7万元,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官提醒
强奸案的案发有多方原因,但此案中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法官提醒,女性尽量避免深夜独自出行,同时采取新兴的“互联网+”出行时应仔细核对车辆及司机相关信息,提高自身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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