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30 18:02:46 来源: 复制分享
IT之家讯10月30日消息,根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首次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在作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说明时表示,草案鼓励企业、其他组织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简化剧本审查,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降低有关电影活动的准入门槛,下放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等。
同时,该草案也对电影广告做出了规范,明确电影开始放映后到放映结束前不得有广告。此前《捉妖记》等电影闹得很不堪的“刷票房”事件,新草案也出台立刻规范预防,电影院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如实统计销售收入。未如实统计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不过,新草案并没有对分级制度做出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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