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7 00:02:40 来源: 复制分享
李某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后,警方根据车上安装的GPS定位器显示的位置迅速将车找回。记者获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偷车人范某有期徒刑8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收赃的张某拘役4个月。
范某于当日凌晨2时许到某小区秘密窃取李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因没有钥匙,他依靠搭电瓶线启动车辆。3时许,范某将该车骑至其暂住地。早晨9时许,张某在明知该车是赃物的情况下,以700元的价格从范某手中购买。
李某报案后,告诉警方,他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了GPS定位器。当日下午,民警根据定位器显示的位置,在张某那里找到被盗电动车,并将张某抓获。张某随后带领民警将范某抓获。事后,电动自行车已发还给李某,700元赃款已扣押在案。
法院认为,范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某买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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