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4 18:19:57 来源: 复制分享
带着铁锤、砂轮机等工具,白天潜入银行支行,撬锁、凿墙、破坏监控,结果捣鼓了一夜,也没能偷出ATM机的钱。今日南都记者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身为另一家银行客户经理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潜入银行伺机盗窃被抓现行
据了解,陈某某,男,1984年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市,汉族,大学文化,原某银行中山黄圃支行客户经理。2015年5月9日下午2时许,陈某某预谋盗窃中山市黄圃镇另一银行黄圃支行自动柜员机内的现金后,即携带铁锤、砂轮机等工具,趁人不备从该银行后门潜入银行内。
当日下午5时许,陈某某通过撬锁、凿墙等方式去到该银行内柜员机加钞间门外,但未能打开该处门锁,后进入该银行监控室破坏监控设备。次日上午9时许,陈某某被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
稍后,接报的公安人员在上述银行内抓获被告人陈某某,并当场缴获锤子、砂轮机等工具。经查,案发时该银行6台自动柜员机内有大量现金。
作案前先踩点购买工具
陈某某的供述,他在案发前一个月即萌生了盗窃银行柜员机内现金的念头。为了更好地实施实施盗窃,陈某某海盗案发银行进行踩点,之后再购买砂轮机、砂轮片、铁锤、剪刀、手套等作案工具1批。
准备工作做完后,陈某某于5月9日伺机潜入银行会议室内躲藏,至银行员工下班后即使用工具撬锁、凿墙。在意识到柜员机加钞间的大门无法开启时,便又欲破坏监控系统、拆卸监控硬盘以防被人发现,过程中还曾用房内的一把钥匙继续尝试打开加钞间的大门,直至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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