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30 15:01:39 来源: 复制分享
90后男子张某冒充妙龄少女在微信上与琥珀商人宋先生谈恋爱,并以患病等借口向对方要钱。10个月内,宋先生给未曾谋面的“女友”转账50多次,共计20余万元。昨天,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举止颇显女性化
昨天上午9时50分,张某被法警带进法庭。他戴着眼镜、身穿紧身裤,满脸红色的青春痘,走路时步态很是轻柔。张某的声音尖细很像女生,回答问题时思路清晰,淡定而从容。
张某于1990年11月出生,现年24岁,辽宁省沈阳市人。起诉书显示,张某大学文化。但张某称,他只上过一年大学。“当时我在北京,有家教工作。我觉得上学对家里负担太大,就主动退学了。”
据检方指控,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张某编造女性身份,通过微信与琥珀商人宋先生聊天,双方建立所谓的“恋爱关系”。随后,张某编造患病需要用钱等借口,向宋先生索要钱财50多次,共计20余万元。
检方认为,张某已构成诈骗罪。
父母变卖家产为儿还款
对于诈骗罪的指控,张某当庭认罪。
张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到,张某起初冒充女人是为了买琥珀得到优惠。在和宋先生聊天过程中,他得到了宋先生的关怀和关心。“这种感觉对于张某来说是难得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因自己的性格孤僻问题导致朋友很少,整天蜗居在家;由于其父母缺少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经常遭到父母的责备。”律师认为,张某得到了久违的关心和关怀,受宠若惊,所以继续以女性身份交往。
律师还提到,张某在2008年获得辽宁省高中生化学竞赛一等奖、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二等奖,并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化工大学,出来后能为社会做贡献。而且张某是家中独子,张某家境非常不好,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父亲患病。但在案发后,家人变卖了房产和几乎一切值钱的物品,给儿子筹钱退赔。
记者了解到,目前,张某的父母已经赔给宋先生15万元,并承诺一年内陆续再给宋先生10万元。宋先生已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张某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张某因如实供述,积极退赔,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讲述
被告人女性身份能令其获关爱
张某供述说,2014年4月,他在网上加了琥珀商人宋先生的微信,并自称是1992年出生的女孩“姜薇”。对此,他解释称,他觉得以女性身份买东西,可以取得一些优惠。在和宋先生聊天的过程中,张某起初是咨询货品信息,后来开始聊家里的事情,还以“姜薇”的身份说了自己上学时候的真实故事。
“我发现女性的身份让我得到了重视和关怀,得到了爱,所以我就一直这样和他交往。”张某说,两人慢慢成了朋友。除了微信聊天,也打电话。随着深入了解,宋先生对“姜薇”有了好感,他们建立了“情侣关系”。
张某说,起初他没想骗钱。2014年6月,他想参加一个语言学习班,但家里不太支持,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和父母要钱,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宋先生。在微信上,张某说自己的同学家里有事,想向宋先生要1万元,宋先生很快用支付宝转账。之后,张某开始不断向宋先生要钱,编造“姜薇”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理由。
被骗者仅听声音分辨不出性别
宋先生20多岁,因平时多数买家都是女性,他最初对“姜薇”的身份就没设防,“仅凭听到的声音,我没有怀疑过对方的性别”。
宋先生的证言显示,他给“姜薇”汇钱后,对方又来要钱,他便抱怨说“我还没见过你人呢”,结果“姜薇”立即从微信发过来4张照片,并承诺马上见面。宋先生一看对方年轻漂亮,就又相信了,继续汇钱。宋先生说,“姜薇”收到钱后曾向他表白,他同意了,“在没见面的情况下,我们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宋先生说,此后,他和“姜薇”一直联系,但是依旧见不到面。因长时间见不到“姜薇”,2015年初,宋先生要求“姜薇”证明自己不是骗子。此后,一名自称是“姜薇”邻居家的弟弟“小豪”加了宋先生微信,并告诉他“姜薇”没有骗人,人已经昏迷住院。
实际上,“小豪”也是张某冒充的。2015年3月15日,“小豪”来到北京找宋先生,跟宋先生待了几天。因感觉“小豪”的声音和“姜薇”很像,在反复回想两个声音后,宋先生感觉被骗了,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