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6 09:01:22 来源: 复制分享
6月26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基于公众利益”而发表声明,指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权方案”。证监会认为,公司规模的庞大无法保证其公平对待股东,如果同股不同权结构变得普遍,香港市场的声誉将受损。
香港证监会指出,该建议草案涉及公司以不同投票权架构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
对于港交所咨询方案中“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须拥有非常高的预计市值”,证监会认为公司规模庞大并不能保证它会公平地对待其股东,而市值大的发行人如有任何企业失当行为,将可能影响更多投资者,并对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
证监会表示,根据建议草案,只有新申请人才能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这意味着目前已上市的公司及日後并非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发行人均不得采用这种架构。此外,证监会对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发行人收购现有上市资产所带来的潜在影响有所关注。
港交所发言人对证监会的回应表示,已知悉证监会的意见,在此前的咨询总结中已经指出,任何对《上市规则》的修订均需证监会董事局通过,因此证监会的意见对此后的第二阶段咨询的最终建议方案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