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8 21:00:24 来源: 复制分享
黄光裕提前出狱?假消息!
证券市场假信息何以满天飞
app、微信等新兴渠道大量违规荐股
最近一段时间,几则“重磅消息”在证券市场流传,如“黄光裕将提前出狱”“公募基金被调查”等消息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疯传,有些概念股票借机疯涨,有些股票则受累集体出现大幅波动。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国美电器前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将提前出狱”“证监会对公募基金投资创业板进行调查和窗口指导”等信息都被证实是假消息。
微信等新兴渠道违规荐股
今年以来,随着股市持续火爆,一些非法荐股、虚构上市公司信息、监管动态甚至编造宏观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频频出现。
黑机构换个“马甲”继续干。
如中国证券业协会“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第24期”中遭曝光的“盛丰国际”,网站依然能够打开,仍在公开荐股。这些被称为“黑嘴”的机构通过各类虚假信息骗取咨询费,诱导投资者集中买入某些股票进而操纵股价,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借助手机客户端等新型渠道违规荐股。
根据规定,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记者调查发现,手机app上相关应用近期大量出现。在“每日内参”、“牛股王股票”等手机app应用上,存在大量违规荐股,或为没有合法资格个人提供荐股平台的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行为都涉嫌违反证监会规定,这类app忽视了投资者的利益。
一些微信公众账号直接编造、传播失实的宏观政策信息。
4月18日,一个名为“小江说房市”的公众账号竟散布“央行降息”的虚假信息,仅一天就被阅读十几万次。
上海一家证券公司高管表示,如果在交易时间发布利率调整的虚假信息,通过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以通过杠杆瞬间获得高额收益。
证券虚假信息传播如何追责
对证券虚假信息的监管,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依法严肃查处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个人;现行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不法分子将信息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平台,恣意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进行了界定。其中包括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达到一定经营或违法所得数额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但其中并未详细列出关于证券虚假信息的内容。
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表示,“虚假信息入刑”等司法解释如何与证券市场监管相结合,仍有待进一步细化。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