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6 17:59:17 来源: 复制分享
4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 Balance”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美国New 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据称这是该院有史以来,判赔额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
近年来关于商标权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
傍名牌,这种情况多是没有实力的不知名小企业想迅速扩大市场,借助知名品牌进行宣传,从本质上反映出部分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他们的行为实属搭便车。
1.“阿迪王”
一家以外贸代工起家的小鞋厂在2006年成立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旗下主打的阿迪王品牌因为名称、商标酷似国际知名运动品牌阿迪达斯而被称为“山寨王”,网友们有关“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讽调侃之语不断。
即便这样,阿迪王却在逆境中顽强生存:在伦敦奥运会上,adivon一口气选择了叙利亚、莱索托、科特迪瓦3个国家作为赞助对象;在芒果台投放广告;赞助郭敬明的《小时代》;进军NBA等等。虽然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人们的认同度不高,但在三四线市场却迅速占据市场。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年利润已经破亿元,在全国铺开3000多家门店。
2.乔丹体育
晋江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拥有“乔丹”、“QIAO DAN”、“侨丹”等系列品牌,由于和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重名,商标也与其1997年拍摄的灌篮照片剪影高度近似,所以该品牌一度被认为与迈克尔乔丹有关系,以低廉的价格在中国的小城市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2010年的销售收入高达29.1亿元,甚至一度谋求上市。
3.江苏好丽友
好丽友成立于1956年,是韩国四大食品公司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市场,拥有2家法人―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和好丽友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凭借其知名品牌“好丽友派(巧克力派)”,在进军中国市场20年后年销售额突破了1万亿韩元。但是在江苏连云港却有两家名字叫好丽友的企业,一家名为江苏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海苔、海产品,豆类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以及系列小食品等;另一家叫做江苏好丽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抢注商标,此类行为多是外国知名品牌未及时注册中国商标,导致一些人故意抢注以便捞财。
1.BV
意大利奢侈品品牌Bottega Veneta(BV)在中国耳熟能详的“宝缇嘉”名称遭到抢注,不得不在2013年启动了新的中文名字“葆蝶家”,咋听上去像朋友圈卖的山寨面膜名字,一下Low了不知多少个档次。
2.路虎
LANDROVER(路虎)是很多人熟知的越野车品牌,然而公司本来的商标“陆虎”却在1999年就被吉利集团注册。吉利集团称之所以注册“陆虎”商标,是因为自己当时准备收购LANDROVER,没想到后来收购计划失败,LANDROVER被印度塔塔集团收购。
在这里新知还要顺便提一下关于汽车改名的乱象。好多汽车在中国市场都会改个名字,有的甚至改名成瘾,以丰田的陆地巡洋舰这款车举例: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丰田公司居然煞费苦心的帮它注册了5个商标,而且除了“陆地巡洋舰”这个名称听上去稍微正常点,其他的都是什么鬼啊?
还有人说“凌志”改名为“雷克萨斯”是因为商标被抢注了,这里新知要劈一下谣,其实“凌志”的商标一直归丰田所有。2004年6月8日,丰田章男曾对雷克萨斯改名事件做出了解释:“改名不是因为商标被抢注,而是LEXUS要在大陆建立一个全新的豪华车形象,“雷克萨斯”这一全球统一的发音会更好地让中国消费者记住LEXUS这个品牌。”
3.蜡笔小新
蜡笔小新事日本知名漫画家臼井仪人的漫画作品,有趣又可爱的小新成为一代人的童年回忆,但蜡笔小新在中国市场上的商标归属之路却走得十分波折。1997年,广州市诚益眼镜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等其他9个商品类别上的“蜡笔小新”商标,该商标几经转让,现由位于苏州相城区的江苏蜡笔小新服饰有限公司使用。另外,现在比较知名的还有食品行业的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12月在香港挂牌上市主要从事以果冻为主的休闲食品生产和销售。其2012年年报称,按销售额计算,该品牌果冻在中国果冻市场的份额升至12%,业内排名第二。
目前外国企业的应对办法
上面所说的几家企业下场也不太好,“阿迪王”的中文商标和LOGO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并且不能再继续使用并出现在终端店面中;乔丹被迈克尔乔丹告上法庭,虽然一审胜诉,但对其以后的上市及国际化发展非常不利;江苏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也被法院判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开始注重中国市场的开发,这就避免不了中文商标的注册。在中国注册商标需要外国企业引起重视,最好在产品未推出之时就其前铺好路,免得日后引起纠纷。
另外对于已被抢注的商标可以更换另一名称,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少花一笔钱,但坏处也很明显,大众熟悉的牌子突然被换,虽然说东西还是原来的东西,但多少也会产生影响;或者从商标持有者处购买原来的商标,不过他们肯定会狠敲一笔,比如说2012年苹果从深圳唯冠购买“iPad”商标就花费6000万美元的天价。面对恶意抢注商标还可以据理力争,争取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