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4 17:59:26 来源: 复制分享
家长会对于老师、家长、学生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交流活动,孩子在学校和家里的的学习、生活情况能够得到及时的沟通。而临沂兰山区半程镇中心小学一名一年级学生的家长告诉记者,上周五学校组织一二年级召开家长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不是学生最近的学习生活问题,而是推销一款产品。
家长会发的单页背面是手机的使用说明
学校教师表示,如果不买手机,就收不到相关信息
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项目没有经过他们批准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栏目报道,这位家长给记者提供了家长会上每位家长收到的粉红色单页,正面是《致家长的一封信》,反面是《家长教育信息化平台使用指南》。记者仔细查看了单页里的内容,其主要是为了让家长预存360元话费,然后赠送一部价值500元的4寸双网双待智能手机一部。从表面内容上看,只要家长预存话费就行。但实际上还隐藏着另外一条重要的信息。《家长教育信息化平台使用指南》的第六条注意事项,第三款标明:信息机缴费请到当地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
交流中这位老师向记者透露,不是所有的手机号都可以办理这项业务,而是需要家长办理一张新的中国电信的手机号,才能享受这项服务,不买新号的就不会有。这项业务功能不仅仅是提供学习资料,家长收取学生作业,这些简单的事情。老师介绍说,“学生手里有一个感应卡,进校门后,家长手机上就收到一条短信,告知小孩已经到学校。下午放学就会告知小孩已离校。”
家长很纳闷这么多手机有啥用?
除此之外,据说手机卡的业务还包括让学生在课间免费给家长打电话。那如此强大的功能为什么还有学生家长不买账呢?
除了家里手机多,要换号之外,每月最低28元的消费,也让家长感到多余。记者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中心小学老师那里了解到,学生和家长购买这款业务和手机的完全自愿,学校并不强求学生购买。但是还是有很多家长给孩子交了钱。
记者从网上查阅了半程镇中心小学的信息,在2015年4月11日更新的信息中显示,在校学生有2178人。如果除去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大约有1700人。而据学校老师介绍,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都要办理这项业务。涉及金额将达到60多万。
方便统一管理?家长有疑问
刚上学的孩子,在家里不一定听家长的话,但是在学校一定会听老师的。虽然360元钱并不是特别多,但是家长心里不情愿多花这钱,虽然学校老师说是自愿,但是为了孩子,即便是家里已经有三四部手机,甚至是更多的手机号,还是掏钱买了。
但如果家长不买会怎样呢?临沂兰山区半程镇中心小学老师告诉记者,不买手机的话,发的一些信息就收不到。
不买手机号就收不到信息,这让家长十分为难。
家长之所以对学校的做法怨言,主要是在去年9月份学生开学时,学校也为学生家长的手机号入过校园网,并且也给学生办理了学生卡。家长只要每月缴纳六元钱的入网费就可以正常接收学校信息。为什么说换就换了呢?
中国电信:免费赠送高价学习资料包?
通过宣传页上提供的咨询电话,记者联系上了中国电信临沂市综合部的一位工作人员。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除了能对学生进行智能管理之外,还赠送一套价格不菲的学习软件:“价格1980元的软件,学生和家长都是免费用。”
为了推广产品自己人打脸
就在今天下午,记者在一次给临沂兰山区半程镇中心小学的家长打过电话去,原先持观望态度的也已经交了钱,原先不愿意买的,在看到周围家长买了,也就把这个钱交上了。只不过到目前为止,手机号还不能登陆所谓的教学网站。学校这么大张旗鼓的搞教学试点,教育局对这件事又是什么态度和看法呢?
中国电信的李姓工作人员说,可以赠送一套价值1980元的教学资料包。根据宣传页上提供的网址,记者打开了学习网站,并用自己的手机号进行了网站注册,记者看到绝大多数的教学资源都可以随意查阅,只有在品牌专区的“同步诊断”和“仿真实验”这两项需要分别收取999元和399元的费用。那这两个收费项目对学生有多大用处呢?中国电信临沂市产品部工作人员给记者做了这样的解答:“这个网站里面,就算不输入账号,这些视频资源都可以打开,都可以看。收费的那些东西都不需要。”
作为主管部门的教体局对这件事又是什么态度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临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信访监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才能做出答复。
教育局:对此事不知情家长不满可投诉
电信部门的李姓工作人员说已经跟教体局的领导进行了沟通。那教体局的领导真的知道这件事情吗?兰山区教体局的一位副局长给出了如下答复:“这个没上报,教育局不会批准这些东西,也不会介入这些东西。”
而且,这位副局长告诉记者,学校要推广这项教学活动,必须要经过家长同意。
那电信运营商和学校的这种行为该如何界定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介绍说,如果不买这张卡,就收不到作业,那么可以说是电信通过学校强制向学生家长推销电话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强制,和变相推销产品。这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如果学生家长已经交上了钱,还能反悔吗?
孟宪强律师说,首先电信公司应当予以纠正,家长可以撤销这种行为,电信公司应当将购卡的钱退还给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虽然不知道是否学校是否谋利,但是这种变相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方法做法是不是在绑架学生和家长呢?希望校长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个更让人信服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