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3 08:58:28 来源: 复制分享
很多大学生都曾从校园局域网下载过电影,但校园局域网未经授权提供电影下载和观看服务,也是侵权的。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广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4年)》白皮书,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据悉,这也是广州中院最后一次发布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案件数量多年井喷式增长后首降
白皮书透露,去年,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在持续多年的井喷式增长后首次出现下降的情况。2014年,广州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394件,同比减少23.79%。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4933件,占66.72%;商标权纠纷案件1718件,占23.23%;专利权纠纷案件532件,占7.20%。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387件,同比减少11.96%。
白皮书指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下降,凸显了司法导向作用。比如,对诸如网吧类案件及卡拉OK类案件这类涉及面广、单个涉诉标的较小,侵权情节轻微的案件,促使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来处理双方的纠纷,使得此类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下降并带动了总体收案数量的下降。如广州法院涉KTV著作权侵权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约2000件降为2014年的不足100件。
此外,去年,广州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91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658件,同比上升70.47%。审结1087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602件,同比上升80.78%。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件,审结16件(含2013年旧存案件)。
局域网内也侵权校园网播《车在途》赔两千元
迅雷公司是影片《车在途》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人,迅雷公司发现被告广东某师范学院(下简称师范学院)在其校园网上提供了《车在途》的下载和观看服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43000元。
师范学院辩称影片是由学生上传,且仅在校园局域网范围内可用,符合学校教学研究的“合理使用”目的。而且,学生自建和管理该视频站点完全是服务校内师生的公益目的,没有取得任何直接的经济利益。
海珠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校的校园局域网亦属于法律规定的“信息网络”,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校园局域网内为其校园用户提供《车在途》影视作品的下载和观看服务,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车在途》影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据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迅雷公司2000元。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反映了目前较为普遍的一个现实问题:大量公司和单位在自身的局域网内为员工提供热播影片的观看和下载服务。对于该问题,法院通过判决表明:在局域网内未经许可传播影视作品,超过了合理使用的界限,已经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仿制≠假冒仿制未必有罪“山寨”还当自强
多米诺公司是一家生产喷码产品的英国公司。2008年3月至2012年3月间,广州市杜高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在没有获取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外形与多米诺A200相似的喷码机,改装多米诺原装E50型喷码机后销售,同时还生产销售标示有“for domino”字样喷码机零配件。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谢某等14人生产、销售涉案喷码机零配件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但生产、销售A200型、E50型喷码机的行为属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并据此判决各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但广州中院二审认为,由于“喷码机”并非《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所列商品名称。经过各方面的综合分析,广州中院二审认定本案各被告人生产、销售的“喷码机”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商品。
据此,二审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宣告各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