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3 09:37:44 来源: 复制分享
记者近日从海淀法院获悉,去年至今,几乎每个月都有一到两起消费者与电脑城商家的买卖纠纷,其中多数商家涉嫌以“交定金或预交货款”的方式绑架销售。因缺乏证据,这些纠纷中消费者无一胜诉。
由于地理位置原因,海淀法院审理涉及电子商品买卖纠纷的案件多与中关村电子市场有关。王懿法官分析,由于受电商冲击严重,目前在中关村电子市场上,电脑商家积货较多,所以其力争是抓住一名顾客就卖掉一件存货,好回笼资金。而大多数消费者买电脑前,一般会选择好某一品牌、型号或价格。消费者到中关村电子市场询问并选购该商品时,商家为留住客户,通常会以热情和低价吸引住消费者,然后让消费者预交1000元左右的定金,或通过POS机预付货款。此后,商家便以该类型电脑缺货,或POS机刷卡后退费麻烦、需要手续费等理由,借机向消费者推荐其他品牌、型号的电脑。消费者由于已经交了定金,为了避免受损失,一般都会委曲求全。
>>案例
轻信商家推荐损失千元
李先生是某高校的访问博士,2015年1月,他到中关村鼎好电子商城买电脑。李先生通过一店员查寻到自己想要的电脑型号,并查询到该电脑在“中关村在线”上报价是6500元。该店员称,若李先生从该店买只需6000元。
李先生当即付款,可后来其了解到该电脑的CPU只有32位。该店员马上又向其推荐了另一品牌电脑,并要价6400元,李先生没查价格便买下了。
李先生回家上网一查才发现,该型号的电脑网上报价只有3199元。第二天,他和6名博士好友一起找商家理论,要求退货。但商家只同意退回4900元,其余的钱店家称为折旧费和损失费。李先生无奈地表示“当花钱买教训吧”。
记者从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了解到,经营者对电子产品有自主定价权,消费者自行选择消费。若因非质量原因退货,目前没有统一的处理办法,只能由消费者与商家自主协商解决。
>>建议
付定金前要签书面字据
“该类纠纷就是商家典型的‘定金绑架’强迫交易。”王懿法官说,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不会想到商家在收取定金或货款后会提出更换货品,所以事先也想不到留存证据,这就导致消费者在诉讼中缺乏直接证据,从而不能证明商家欺诈,故该类案件消费者无一胜诉,因为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原来想要的电脑是什么样子的。
王懿提醒消费者,要避免随意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如果非要支付定金,或者预付货款,最好要和商家签署书面字据,标注其所购买的电脑品牌与型号,让商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