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05 08:51:19 来源: 复制分享
IT之家讯3月4日消息,本月2日,国家发改委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针对高通反垄断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这也标志着为期长达14个月的反垄断调查进入尾声。但是有一点让很多人不解,《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是2015年2月9日,为何现在才公布?
2015年2月10日凌晨,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9.75亿美元罚款(约合人民币60.88亿元),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从而终结了令高通在中国市场上的增长受到威胁的调查。
高通方面则发表声明称对发改委的判决没有异议,不会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不久后一次性足额缴纳了60.88亿元罚款,这也意味着《处罚决定书》已经下发至高通公司,之所以迟迟没有公布,是因为《处罚决定书》中有机密内容。
参与了此次高通反垄断案的一名律师称,原有的《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了很多高通的商业机密,这一部分内容,国家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删减处理。也就是说,我们最终看到的《处罚决定书》并非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