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8 17:42:27 来源: 复制分享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银行卡在身上,存款却不翼而飞,此类新闻屡见报端。郑州市民许杰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卡上近7万元现金神秘“消失”,他以银行未尽到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为由索赔。然而,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许杰败诉。
在2012年12月底,许杰在郑州一家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并将银行卡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绑定在一起。2014年1月15日,他取钱时发现卡里的7万元存款一下少了69000多元。许杰报案后,警方查明,钱是在同年1月12日被人通过支付宝分两次扣付的。许杰说,银行卡一直就在他身上,密码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但钱却没了。
2014年11月3日,许杰状告银行,要求赔偿自己69800万元。法庭上,许杰称银行没有经过自己同意让第三人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方式将存款取走,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银行方面称支付宝的支付并不需要银行密码,只需要支付宝密码和手机验证码,钱就可以划拨走。而且根据许杰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事发前7天,许杰因为想要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轻信了朋友张某平的话,使用电脑自助服务终端将开卡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变更为了朋友张某平提供的手机号,并将相关的信息透露给了对方,银行一方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杰因为轻信朋友张某平的承诺,向他人泄漏了个人信息,并在对方指导下私自变更已经绑定在银行卡上的手机号码,才导致了存款被人通过透支支付宝划走。许杰本人存在重大过错,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许杰自行负担。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了许杰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王婷提醒,大家手机号码更换后应及时与银行联系,用新号码绑定银行卡。否则手机验证码仍会发到原号码上,这会对账户安全及使用造成影响。更不能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别人的手机号码绑定。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去对应的银行营业厅柜台进行办理,或借助网上银行来修改手机号码。